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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视野】郑州产假有多少天

发布时间:2023-03-02 16:13:28 来源:本地宝

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郑州市目前执行的产假为98天+3个月。

《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:

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:


(资料图)

(一)正常分娩的,休产假9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

(二)符合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,依法享受其增加的假期;

(三)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,增加产假15天;

(四)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

(五)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产假15天;

(六)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产假42天;

(七)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假期。

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,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
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

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十八日,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,再增加婚假七日;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三个月,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;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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